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福州市众创空间、市级孵化器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
编辑时间:2024-07-29       浏览次数:64 次

各县(市)区发改(科技)局、高新区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
  为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》(榕政办〔2020〕114号)中《关于扶持“双创”工作的七条措施》文件精神,引导和支持我市建设发展双创孵化载体,发挥示范带动效应,提升孵化服务能力,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,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。根据《福州市双创孵化载体管理办法》(榕科〔2021〕85号)相关要求,我局将对市级众创空间、市级孵化器运行情况开展考评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1.对“凤凰谷创业咖啡”等64家市级众创空间、“互联网小镇孵化器”等5家市级孵化器开展2022-2023年度考核,请按类型填写《福州市众创空间考核申报表》(附件2)、《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申报表》(附件3),准备相关证明材料,将申报材料电子档(包含申报表及所有附件)于8月23日前将报送各县(市)区科技局,并做好现场考评准备(未参加本次考核的,将安排在下一年度进行考核)。

  2.各县(市)区、高新区科技局于8月30日前将众创空间、孵化器申报材料电子档和盖章的考核推荐汇总表(附件4)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工业处。

  3.市科技局将组织由福州火炬创业导师、县(市)区科技局管理人员组成的考核组,于9月对众创空间进行现场考评。

  4.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,将给予运营费用补助;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、孵化器给予整改期一年,参加下一年度考核;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,取消市级众创空间、孵化器资格。

  5.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核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,须在8月23日前,由运营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区科技主管部门,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审定。不参加考核、未及时提交考核申报材料的将予以取消市级众创空间、孵化器的资格。

  业务咨询电话:83353734

  各县(市)区科技局联系电话

  鼓楼区:87531445 台江区:83204481

  仓山区:83053705 晋安区:83954963

  马尾区:83999166 长乐区:28828862

  福清市:85366911 闽侯县:22982358

  连江县:62999076 闽清县:22325338

  罗源县:26831142 永泰县:24859929

  高新区:83772202

  附件:

  1、参加考核的市级众创空间名单

  2、福州市众创空间考核申报表

  3、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申报表

  4、福州市众创空间考核评分表

  5、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分表

  6、众创空间/孵化器考核推荐汇总表

福州市科学技术局

2024年7月29日

   来源:科技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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